問題已解決
(6)甲廠轉(zhuǎn)讓一幢綜合樓,取得不含稅轉(zhuǎn)讓收入3200萬元,已按規(guī)定繳納轉(zhuǎn)讓環(huán)節(jié)的有關稅金。該綜合樓為2017年7月1日購置時取得的購房發(fā)票上注明價款為2000萬元、增值稅220萬元,進項稅額已按規(guī)定申報扣除;契稅完稅憑證上注明已納契稅60萬元。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該綜合樓無評估價格。 已知:甲、乙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B型轎車消費稅率分別為25%和5%;轉(zhuǎn)讓綜合樓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時不考慮印花稅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解析 扣除項目=2000×(1+6×5%)+(3200×9%-220)×(7%+3%)+60=2666.8(萬元)。 增值額=3200-2666.8=533.2(萬元) 增值率=533.2÷2666.8=20%,稅率30%。 應納土地增值稅=533.2×30%=159.96(萬元)。 問題: 老師,您好! 為何要減去進項稅220萬,此筆不是購入時就抵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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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土地增值稅是計算該綜合樓購入轉(zhuǎn)讓實際負擔的相應的稅費,企業(yè)購進的時候抵減進項稅額,少繳納了相應的附加稅,而銷售的時候是多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企業(yè)購進和銷售實際負擔的附加稅是銷售的時候的增值稅3200*9%,減去購進時候抵扣的增值稅二者差額所產(chǎn)生的附加稅。所以是按照整體負擔計算的,所以是減去220
祝您學習愉快!
因為土地增值稅是計算該綜合樓購入轉(zhuǎn)讓實際負擔的相應的稅費,企業(yè)購進的時候抵減進項稅額,少繳納了相應的附加稅,而銷售的時候是多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企業(yè)購進和銷售實際負擔的附加稅是銷售的時候的增值稅3200*9%,減去購進時候抵扣的增值稅二者差額所產(chǎn)生的附加稅。所以是按照整體負擔計算的,所以是減去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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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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