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一家有限合伙企業(yè)A,原以2500萬投資B公司有0.78%的股份,現(xiàn)在將B公司的股份以3500萬的價格轉讓給C公司,那中間的差額1000萬是按生產經營來交稅還是按20%來交稅啊

m780156988| 提問時間:03/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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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這個是按照20%股息紅利所得。
03/11 11:58
m780156988
03/11 12:10
老師,為什么是按20%啊
宋生老師
03/11 12:11
你好,這個是稅法規(guī)定的。
m780156988
03/11 12:32
老師,我有點不太明白,因為我查到的和您說的這個有點不太一樣
宋生老師
03/11 13:2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執(zhí)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文件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yè)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m780156988
03/11 16:38
老師,我們這個有限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然后對外投資轉讓也算取得的股息紅利利息所得嗎
宋生老師
03/11 16:39
你好,是的這個就是按股息紅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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