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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居民個人一年內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 (2)5月份取得勞務報酬所得5000元。 (3)8月份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 (4)申報2023年度大病醫(yī)療支出20000元。 計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及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84784948| 提問時間:2024 04/1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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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上市公司全盤賬務核算及分析
你好,同學,稍等,老師計算完發(fā)你
2024 04/15 15:00
冉老師
2024 04/15 15:02
工資應納稅所得額=10000×15-5000×12-1500×12-2000×12=48000 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額=48000×10%-2520=2280
冉老師
2024 04/15 15:03
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 稿酬20000×(1-20%)×(1-30%)×20%=2240
冉老師
2024 04/15 15:07
匯算清繳應納稅所得額48000-(20000-15000)+5000×(1-20%)+20000×(1-20%)×(1-30%)=58200 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58200×10%-25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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