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個年度內(nèi)發(fā)了兩個年度的績效年薪,2月份發(fā)放了2022年的績效年薪,當時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繳納了個稅;10月發(fā)放了2023年的績效年薪,應該怎樣計算繳納個稅更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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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全面一次性獎金申報間隔是12月,所以,你們10月發(fā)的2023可能得需要并入月收入了。
2024 11/26 21:44
xl
2024 11/26 21:47
謝謝張老師
張瑞雪老師
2024 11/26 21:50
不客氣,歡迎以后一起探討學習。
xl
2024 11/26 21:54
好的,以后有問題還得麻煩老師!
張瑞雪老師
2024 11/26 21:57
好,歡迎對我的回答做出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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