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71 蘋果版本:8.7.7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年經(jīng)濟師考試中級財稅知識點:政府間收入的劃分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12/27 08:40:23  字體:

選課中心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備考交流群

速來尋找學習搭子

備考交流群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來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2014年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復習備考知識,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加全面?zhèn)淇?014年的經(jīng)濟師考試,預祝您取得好成績!

政府間收入的劃分:

(一)稅收收入劃分的原則

1.效率原則

以征稅效率的高低為標準來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所得稅一般由中央政府征收,土地稅或財產(chǎn)稅一般劃為地方稅。

2.適應原則

以稅基的寬窄為標準來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增值稅應屬于中央稅,房產(chǎn)稅應屬于地方稅。

3.恰當原則

以稅收負擔的分配是否公平作為標準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收入。所得稅應劃歸中央政府。

4.經(jīng)濟利益原則

以增進經(jīng)濟利益為標準來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增值稅、消費稅劃歸中央。

(二)稅收收入劃分的方式

1.分割稅額(收入分享)

先統(tǒng)一征稅,然后再將稅收收入的總額按照一定比例在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加以分割。如原來的“總額分成”。

2.分割稅率

按稅源實行分率計征的方式,即由各級財政對同一課稅對象按照不同的稅率征收。

3.分割稅種

4.分割稅制

分別設立中央稅和地方稅兩個相互獨立的稅收制度和稅收管理體系。

5.混合型

(三)稅收收入劃分的具體做法

1.將那些與穩(wěn)定國民經(jīng)濟有關以及與收入再分配有關的稅種,劃歸中央政府,如個人所得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2.將那些稅基流動性大的稅種劃歸中央政府,如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增值稅、銷售稅和遺產(chǎn)贈與稅等。

3.對于那些與自然資源有關的稅種(如資源稅),如果在地區(qū)間分布不均勻,則應該劃歸中央政府,反之則劃歸地方政府。

4.將進出口關稅和其他收費全部劃歸中央政府。

5.將那些稅基流動性較小的,稅源分布較廣的稅種,如房產(chǎn)稅、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等劃歸地方政府。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