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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成功是因為昨天的積累,明天的成功則依賴于今天的努力。成功需要一個過程,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開始吧!
知識點:股東會的召集
(1)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東會會議:
①召集會議順序:董事會→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②主持會議順序:董事長→副董事長→半數以上董事推舉一名董事→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事→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3)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召集】
(1)召集會議順序:
①董事會→②監(jiān)事會→③連續(xù)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
(2)主持會議順序:
①董事長→②副董事長→③半數以上董事推舉一名董事→④監(jiān)事會→⑤連續(xù)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
因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教材和大綱暫未公布,以上《經濟法》知識點來源于2019年內容,大家可先學習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提前學習和掌握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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