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想要在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取得好成績,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堅持。為了幫助大家能夠高效備考,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趕快來學今天的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吧!
知識點: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維修義務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2)改善或增設
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如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3)轉租
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對租賃物毀損、滅失的責任
①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或按照租賃物的性質(zhì)使用租賃物,并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②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5)租金支付期限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提示】租金支付期限的規(guī)定與借款合同利息支付期限規(guī)定相同。
(6)買賣不破租賃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注意】不論動產(chǎn)租賃和不動產(chǎn)租賃都適用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條件是:租賃合同成立并生效;所有權發(fā)生變動是在租賃期間;即使買受人不知道該租賃合同存在,租賃關系仍能對抗買受人。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之戰(zhàn)已然打響。還沒有開始準備嗎?沒有頭緒,沒有時間,沒有精力?加入網(wǎng)校和眾多的學員一起學習呀~課程詳情>> 購課學習>> 所有的不愉快都交給我們吧,你只負責走上人生巔峰就好了。拿下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你就是人生贏家!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