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9月12日即將到來,備考時間日益緊迫。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中級會計實務》第十六章“所得稅”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詳細問題描述: 請問老師計算應交所得稅時,有什么簡易計算公式嗎? 答疑老師回復: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有兩種方法: 一種是從資產(chǎn)負債表的角度: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本期末累計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上期末累計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本期末累計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上期末累計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其他納稅調(diào)整事項; 理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可以抵扣未來期間可以抵扣應交的所得稅,所以本期發(fā)生時就應該調(diào)增本期的應納稅所得額;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未來期間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也就是說未來需要納稅的,所以本期確認的時候就應該調(diào)減本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一種是從損益的角度考慮,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按照會計準則計入利潤表但計稅時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計入利潤表的費用與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予稅前抵扣的金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利潤表的收入與按照稅法規(guī)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的收入之間的差額-稅法規(guī)定不征稅收入+/-其他需要調(diào)整的因素。 祝您學習愉快! |
相關推薦: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十六章答疑精華匯總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m.odtgfuq.cn),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