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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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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1、承諾應當具備的條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2)承諾必須向要約人作出
(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4)承諾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作出
2、承諾的方式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
3、承諾的期限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到達: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采用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同上述要約到達時間的規(guī)定相同。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shù)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等內容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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