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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銷售使用過物品和舊貨的稅務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喵喵怪 2020/04/28 10:59:0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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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知識點

●經濟法知識點:銷售使用過物品和舊貨的稅務處理

納稅人銷售分類稅務處理規(guī)定計稅公式
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含稅)/(1+3%)×2%
銷售2009年以后購進或自制的固定資產按正常銷售貨物適用稅率增值稅=售價(含稅)/(1+16%)×16%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
小規(guī)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含稅)/(1+3%)×2%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含稅)/(1+3%)×3%
一般納稅人或小規(guī)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或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舊貨(不含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售價(含稅)/(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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