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作為上市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具有重要的職權和責任。特別規(guī)定如下:
1. 審議和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股東大會有權審議和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選舉和罷免董事會成員、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戰(zhàn)略等。股東大會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
2. 監(jiān)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大會有權監(jiān)督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確保他們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股東大會可以對董事會的決策進行審查和追責。
3. 審議和決定公司的財務事項:股東大會有權審議和決定公司的財務事項,包括審議和批準年度財務報告、分配利潤、增減注冊資本等。股東大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yè)績負有監(jiān)督責任。
4. 行使股東權益:股東大會代表股東行使股東權益,包括行使表決權、參與公司決策、收取股息和紅利等。股東大會應確保股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5. 公開信息披露:股東大會有責任確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合規(guī)和透明,及時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維護投資者的知情權。
6. 其他職權和責任:根據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股東大會還可能具有其他特定的職權和責任,如決定公司的重大投資和合作事項、處理公司的重大糾紛等。
總之,股東大會作為上市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既是股東的代表,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職權和責任的特別規(guī)定旨在確保公司的決策合法、公正,并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