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小于賬面價值的情況通常發(fā)生在以下幾種情況下:
1. 資產組的市場價值下降:如果資產組所包含的資產在市場上的價值下降,那么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可能會小于其賬面價值。這可能是由于市場需求減少、技術進步或行業(yè)競爭加劇等原因導致的。
2. 資產組的使用價值下降:如果資產組所包含的資產的使用價值下降,那么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可能會小于其賬面價值。這可能是由于資產的老化、技術過時或需求變化等原因導致的。
3. 資產組的未來現(xiàn)金流量下降:如果資產組所包含的資產未來的現(xiàn)金流量預期下降,那么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可能會小于其賬面價值。這可能是由于經濟衰退、市場不確定性或公司內部經營問題等原因導致的。
在這些情況下,根據(jù)會計準則,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應該被重新評估,并且如果其小于賬面價值,需要進行減值測試并計提減值損失。減值損失的計提將減少資產組的賬面價值,以反映其可收回金額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