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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試題:代位行使的債權(quán)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8/27 17:23:4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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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選題

  甲對乙享有50000元債權(quán),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乙對丁享有3個月后到期的7000元債權(quán),戊因賭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fā)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000元債權(quán),因事故中的財產(chǎn)損失對丙享有5000元債權(quán)。乙無其他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乙對其享有的債權(quán)都怠于行使。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quán)有(  ?。?。

  A.乙對丁的7000元債權(quán)

  B.乙對戊的8000元債權(quán)

  C.乙對丙的10000元債權(quán)

  D.乙對丙的5000元債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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