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預習: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6/01/05 13:51:23 字體:

  201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學員可以根據(jù)網(wǎng)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以下是網(wǎng)校依據(jù)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各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

第十一章 反壟斷法律制度

  知識點: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1. 經(jīng)營者市場支配地位的推定標準

  一個經(jīng)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1/2的,即可推定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兩個經(jīng)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2/3的,或三個經(jīng)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3/4的,這些經(jīng)營者被推定為共同占有市場支配地位。

  【解釋】對于多個經(jīng)營者被推定為共同占有市場支配地位時,其中有的經(jīng)營者市場份額不足l/10的,不應當推定該經(jīng)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2.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解釋】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行為不違法的情形包括:

  ①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jié)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和積壓商品的;

 ?、谝蚯鍍攤鶆?、轉產(chǎn)、歇業(yè)降價銷售商品的;

  ③為推廣新產(chǎn)品進行促銷的;

 ?、苣軌蜃C明行為具有正當性的其他理由。

 ?。?)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4)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jīng)營者進行交易;

 ?。?)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6)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相關鏈接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預習第十一章知識點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