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包括以下人群:
1. 居民個人:指在境內有住所,或者在境內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
2. 非居民個人:指在境內無住所且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
3. 個體工商戶:指個人獨資經營的工商戶。
4. 個人獨資企業(yè):指個人獨資經營的企業(yè)。
5. 合伙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指合伙企業(yè)中的個人合伙人。
6. 個人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等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指個人與其他主體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
7. 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資經營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指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資經營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
8. 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指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
9. 個人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等共同擁有的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指個人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其他組織等共同擁有的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
10. 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資經營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指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資經營企業(yè)的個人合伙人。
11. 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指個人與其他個人共同擁有的合伙經營的個人合伙人。
12. 其他個人:指不屬于以上類別但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