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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易錯題點評:增值稅與會計確認收入的差異及調整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春分 2023/10/31 09:23:09 字體:

每日一練是網校推出的一項免費在線測試系統(tǒng),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通過練習,對相應科目的知識尤其是基礎知識做到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因為基礎是學好一門課程的關鍵,希望大家能夠積極踴躍的進行測試和練習,對自己的基礎知識進行一下檢測和鞏固。下面就上周(2023年10月23日到2023年10月29日)題目中大家正確率較低的一個題目進行點評。

練習時間:2023-10-26 做題次數:950 準確率: 13.57%

1、下列關于稅會差異的說法正確的有(?。?。

A、會計上一般不將視同銷售收入作為銷售處理,而稅法上將視同銷售收入作為銷售處理

B、視同銷售是稅法相對于會計而言的,如果會計處理不作為銷售,而稅務處理應作為銷售確認計稅收入時,則屬于視同銷售

C、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都需要考慮收入金額的特別納稅調整,而會計確認收入時按照實際發(fā)生金額確認收入

D、增值稅與會計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增值稅是通過“以票管稅”實現增值稅整個納稅鏈條的完整

E、企業(yè)將貨物用于對外捐贈、廣告及業(yè)務宣傳、業(yè)務招待等,稅法上不視同銷售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企業(yè)將貨物用于對外捐贈、廣告及業(yè)務宣傳、業(yè)務招待等方面,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應視同銷售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同時,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會計處理上,按照新收入準則的規(guī)定,對外捐贈貨物不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因此,在會計上不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點評】增值稅與新收入準則確認收入的差異及調整:

(1)會計核算中,按照新收入準則,收入確認時點強調“控制權轉移”(代替老準則“風險報酬轉移”)。

新收入準則將“控制權轉移”的判斷分為五個步驟:一是識別客戶合同,二是識別履約義務,三是確定交易價格,四是分攤交易價格,五是確認收入。

(2)稅法規(guī)定,增值稅以收款日、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日、開具發(fā)票日、約定的收款日、預收款日、所有權轉移日、發(fā)貨日等作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3)稅會差異主要有:可變對價(如,現金折扣會計作為可變對價可以調整收入,但稅法應全額計入收入不得沖減);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資成分(會計通過折現計算現銷價格計入收入,但稅法視為分期收款方式);視同銷售(如,對外捐贈會計核算中不視為銷售,稅法中應做視同銷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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