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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jīng)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根據(jù)《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公務員享有下列權(quán)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quán)利。
根據(jù)《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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