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正小保 2024/07/22 09:10:51  字體:
進項稅額轉出是指企業(yè)將之前已經(jīng)計入進項稅額的發(fā)票,由于某些原因(如發(fā)生退貨、折讓、服務中止等)需要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轉出,從而減少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會計處理上,需要將這部分轉出的進項稅額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以下是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示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銀行存款/庫存商品/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等(含稅價)

舉例說明:

如果企業(yè)之前購買了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為1000元,后來因為質(zhì)量問題退貨,那么就需要將這1000元的進項稅額轉出。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000
貸:銀行存款/庫存商品等(含稅價) 1130(假設退貨時原材料的含稅價格)

在這個分錄中,借方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記錄了轉出的進項稅額,貸方科目反映了退貨時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包括了增值稅。如果退貨時對方不承擔稅款,則貸方科目直接記錄不含稅的金額,同時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對應金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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