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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繼續(xù)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5]11號

頒布時間:2015-01-1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環(huán)境治理和節(jié)能減排,現(xiàn)將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航空煤油繼續(xù)暫緩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執(zhí)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1月12日

附件下載:
    成品油消費稅稅目稅率表.xls 
    成品油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稅率表.xls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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