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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 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2號

頒布時間:2019-05-1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稅委會公告〔2019〕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根據我國利益相關方的申請,將部分符合條件的商品排除出對美加征關稅范圍,采取暫不加征關稅、具備退還稅款條件的退還已加征關稅稅款等排除措施。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試行辦法見附件。 

  附件: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試行辦法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9年5月13日 

    附件下載: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試行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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