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練習題《經(jīng)濟法基礎》:賠償金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1/30 18:22:51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重要節(jié)點不錯過

考試提醒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打好基礎,網(wǎng)校全面開通了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課程(試聽課程>>),另外,網(wǎng)校論壇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職稱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判斷題

  1.賠償金的支付主體可能是用人單位,也可能是勞動者。(   )

  2.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jù)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   )

  3.醫(y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償。(   )

  4.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以擔保或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回避申請應當及時作出決定,并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   )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