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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4年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注意事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小木 2024/09/25 10:22:09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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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4年高會評審申報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31日,紙質材料受理時間為上述時間段的工作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2024年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注意事項

●1、專業(yè)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參加兩個及以上系列(專業(yè))職稱評審,當年同一系列(專業(yè))只能申報評審一次。

●2、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人員應通過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或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書。全國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單可登錄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網打印。自通過考試年度起,三年內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2024年申報有效年度為2022、2023、2024年。

●3、所有申報人員需在湖北省財政廳官網“會計之窗”欄目“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中完成繼續(xù)教育登記后,方可申報。

●4、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人員首先網上申報,經審核通過后再報送紙質材料。

網上申報。申報人員按照“干什么、評什么”原則,根據申報評審條件,如實填報個人學歷、從業(yè)經歷和任現職以來業(yè)績成果等,簽訂誠信承諾書,通過湖北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申報人員按系統操作說明完成填報后,綁定推薦單位并上傳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然后推送至用人單位審核。填報完畢后使用系統打印《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A4大?。┮皇絻煞荨R陨咸顖蟮母黜梼热荼仨毢吞峤坏募堎|材料內容相吻合。未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申報,或申報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實填報的,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5、紙質材料報送。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材料經省高評辦審核通過后,其紙質材料由主管部門、各市州職改辦、履行審核推薦職責的單位集中統一報送省高評辦。

●6、申報紙質材料要求

一、不裝訂的材料

(一)《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在各級人社職改部門或省會計考辦領取,表格內容必須用碳素或藍黑鋼筆手工填寫,不可打印或復印?!对u審表》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

(二)《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一式2份(A4紙張打?。毥浬陥笕怂趩挝患爸鞴懿块T核實蓋章。

二、需裝訂的材料

以下各類材料請按順序編寫目錄、頁碼并裝訂,申報人員沒有的項目,可不提供。

(一)材料目錄

1.裝訂材料目錄。

(二)基本條件材料(第2至10項,請對照鄂職改辦〔2019〕4號第五條提供)

2.湖北省高層次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國家、省高端會計(領軍)人才畢業(yè)學員填報)。

3.《誠信承諾書》原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事業(yè)單位管理部門出具的《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高級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個人崗位情況原件(事業(yè)單位人員提供)或確認本人為該單位員工的聘用合同復印件(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提供)。

6.從機關調入企事業(yè)單位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需提交證明其原公務員身份和到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任職通知復印件;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需提交用人單位引進、調入文件復印件(相關人員提供)。

7.委托評審函(中央在鄂單位提供)。

8.2022、2023年《專業(yè)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無年度考核的,需提交單位書面說明)。

9.提交2019年至2024年在湖北省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管理系統的繼續(xù)教育完成情況的相關截圖材料。

10.申報高級會計師的人員需提供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單(2022年、2023年、2024年度)。

(三)學歷資歷材料(第11至12項,請對照鄂職改辦〔2019〕4號第六條提供)

11.學歷學位材料。提交畢業(yè)證書復印件,不愿意提交證書復印件的,請?zhí)峁┳C書編號、發(fā)證時間、專業(yè)和培養(yǎng)單位名稱等信息,以便網上核實;

學歷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通過學信網或本人檔案進行學歷審核,按照“誰查驗、誰負責”原則,責任人在證書復印件上簽字、單位蓋章。

12.本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注冊會計師證書、聘任證書復印件(如無聘任證書,需提供原聘任單位聘任文件等材料原件)。

(四)能力業(yè)績材料(第13至18項,反映專業(yè)理論水平、專業(yè)應用能力、專業(yè)工作業(yè)績、學術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應對照鄂職改辦〔2019〕4號第七條并按要求提供)

13.參加會計管理機構組織的會計專業(yè)培訓班學習結業(yè)證書、會計專業(yè)知識競賽獲獎證書等。

14.主持單位、部門、項目財務會計工作的任職文件,參與單位、部門、項目財務管理或經營管理的材料,應用成果材料等專業(yè)應用能力材料的復印件。

15.反映工作業(yè)績、效益的表彰材料、認定材料、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等專業(yè)工作業(yè)績材料復印件。

16.公開發(fā)表的論文、著作和相關(知網、萬方、維普)檢索頁。承擔的課題、調研報告復印件(含封面、目錄、正文、封底)。

17.個人業(yè)務總結。

18.其他反映本人專業(yè)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

三、申報紙質材料注意事項

(一)上述材料應按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由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要對紙質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并在相應的復印件上逐一蓋章、審核人簽字。未經審核、蓋章、簽字的材料省高評辦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原則上只收取復印件(有明確要求的除外),復印件一律使用A4規(guī)格紙張復印。評審結束后一年內未領取的申報材料將不予退還。

●7、關于時間的計算。申報人員的任職時間和聘任時間按實足年限計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論文、獎項、科研成果等業(yè)績材料均應在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8、關于年度考核等次時間的計算。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職年限連續(xù)計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確定等次的,扣除當年度任職年限,其他任職年限累計計算。

●9、紙質材料整理統一規(guī)范化。紙質材料需制作目錄頁并每頁編寫頁碼,嚴格按照紙質申報要求裝訂,各類表格需使用省職改辦規(guī)定的統一樣式,逐欄填報,做到報送材料齊全、內容翔實,符合規(guī)定。紙質材料用厚實的檔案袋裝好,檔案袋封面寫上申報人員姓名、申報級別、單位信息。申報人員提供材料中有明顯涂改痕跡或出現相關手續(xù)不齊全的情況,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所有申報人員需攜帶整理好的紙質材料和論文原件到現場申報受理。

●10、申報系統填報清晰化。各類申報信息錄入必須與提交的紙質材料內容一致,業(yè)績材料均需上傳審核簽字蓋章的版本。除單頁申報材料可上傳圖片格式,多頁業(yè)績附件材料請一律使用PDF格式上傳,上傳的業(yè)績材料的文檔命名請與提交的紙質材料中的名稱保持一致,請保證PDF圖片清晰可見,便于審核瀏覽。在找不到對應欄目上傳相關申報材料時,請上傳至“其他業(yè)績成果相關證明材料”欄,上傳文檔數量較多時,注意文檔命名準確明了。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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