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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巨額贖回的認定
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為巨額贖回。單個開放日的凈贖回申請,是指該基金的贖回申請加上基金轉換中該基金的轉出申請之和,扣除當日發(fā)生的該基金申購申請及基金轉換中該基金的轉入申請之和后得到的余額。
二、巨額贖回的處理
出現(xiàn)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接受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接受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全額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進行的資產變現(xiàn)可能使基金份額凈值發(fā)生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10%的前提下,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應當按照其申請贖回份額占申請贖回總份額的比例確定該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曰辦理的贖回份額。未受理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外,延遲至下一開放日辦理。轉入下一開放日的贖回申請不享有贖回優(yōu)先權,并將以下一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
當發(fā)生巨額贖回及部分延期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在3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并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基金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正常支付時間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2016年基金從業(yè)第三次預約考試時間為6月18日,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基金從業(yè)《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與業(yè)務規(guī)范》相關知識點,祝大家順利通過基金從業(y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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