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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老板是公司大股東,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老板個人有需要時總會從公司借走資金,借走后長期不歸還,有什么風險嗎?
答:
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的現象在民營企業(yè)比較普遍,這樣的行為可能會涉及兩方面的風險:
第一,法律層面的風險。如果公司有外部小股東,大股東從公司抽走資金沒有取得小股東的同意,很可能會被懷疑挪用資金或職務侵占,一旦落實,會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稅務層面的風險。按照稅務的規(guī)定,股東借款當年沒有歸還,且不能證明是用于生產經營的,稅務會將之視作分紅。不少企業(yè)的大股東個人資金、企業(yè)資金不分,或許無心逃稅,但又可能會躺著中槍。
要防止這兩類風險,建議做法是兩個:一、借款之前通過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二、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借款期限,約定借款利息,企業(yè)逐月計提借款利息。(作者:袁國輝 經授權,尊重原創(chuàng),來源:指尖上的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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