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項目開發(fā)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需要轉讓在建工程項目的情況。
答: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轉讓在建工程所獲得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經濟利益。這不僅包括直接的現金收入,還可能包括其他形式的補償或權益。例如,如果轉讓合同中包含未來收益分成條款,則這部分預期收益也應計入轉讓收入。
扣除項目金額中的“開發(fā)成本”具體包括哪些內容?答:開發(fā)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fā)間接費用等。這些成本必須有合法有效的憑證支持,并且符合相關會計準則和稅務法規(guī)的要求。
不同地區(qū)的土地增值稅政策是否存在差異?答:雖然國家層面制定了統(tǒng)一的土地增值稅政策框架,但各地方稅務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具體的實施細則。因此,企業(yè)在進行在建工程轉讓前,應當充分了解當地稅務機關的具體要求,確保合規(guī)操作。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