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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火車票丟了,用什么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解答】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guān)總署關(guān)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guān)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納稅人應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依據(jù)。如果丟失票據(jù),需要從開票方取得補辦票據(jù),作為抵扣依據(jù)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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