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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適用“首違不罰”嗎?
【回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guī)定,對于首次發(fā)生納稅人未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且危害后果輕微,在稅務機關發(fā)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稅務機關責令期限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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