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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科目
第十九章 所得稅
本章概述
(一)內容提要
本章對所得稅會計的概念、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的內涵、資產(chǎn)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界定、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界定以及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的核算原理作了較為詳盡地案例解析。
考生應重點關注如下要點:
1.資產(chǎn)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判定;
2.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判定;
3.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判定;
4.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判定;
5.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的確認;
6.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7.應稅所得額的確認和應交所得稅的計算;
8.各期所得稅費用的確認。
(二)歷年試題分析
年度 | 題型 | 題量 | 分值 | 考點 |
2008 | 無專門題目設計 | |||
2009 | 單項選擇題 | 2 | 3 | 暫時性差異的認定及遞延所得稅費用的計算 |
2010 | 多項選擇題 | 2 | 4 | 暫時性差異的認定及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或負債的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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