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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考生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有關(guān)考生:接省注考會辦通知,2012年度考生成績復核工作已開始。考生應當在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20日內(nèi),向所在考區(qū)市考辦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申請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件,并填報《2012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則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及委托書。
考生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wǎng)站查詢復核結(jié)果。
亳州市財政局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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