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稅收籌劃——利用連續(xù)生產的避稅籌劃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例如,卷煙廠生產煙絲,煙絲已是應稅消費品,卷煙廠再用生產的煙絲連續(xù)生產卷煙,這樣,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稅的產品時,可以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稅款。
例:某煙廠10月份購進煙絲100箱,每箱200元。當月生產甲類卷煙200箱,消耗50箱已購煙絲,甲類卷煙的市場售價為每箱500元,則在計算10月份甲類卷煙應納消費稅稅額時(以上售價均為不含增值稅價,甲類卷煙消費稅率暫減按40%)。應納消費稅如下:
500×200×40%一50×200×30%=37000(元)
1.在計稅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2.限于下列已稅消費品: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外購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己稅護膚護發(fā)品生產的護膚護發(fā)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生產的汽車輪胎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如外購兩輪摩托車改裝三輪摩托車)。
例:某煙廠10月份購進煙絲100箱,每箱200元。當月生產甲類卷煙200箱,消耗50箱已購煙絲,甲類卷煙的市場售價為每箱500元,則在計算10月份甲類卷煙應納消費稅稅額時(以上售價均為不含增值稅價,甲類卷煙消費稅率暫減按40%)。應納消費稅如下:
500×200×40%一50×200×30%=37000(元)
1.在計稅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2.限于下列已稅消費品: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外購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己稅護膚護發(fā)品生產的護膚護發(fā)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生產的汽車輪胎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如外購兩輪摩托車改裝三輪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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