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項而收取的利息如何納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9/26 09:54:48 字體:
    問:建筑公司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項而收取的利息,是應該按“金融”營業(yè)稅申報繳納,還是并入工程價款收入按“建筑業(yè)”申報繳納營業(yè)稅?

    答:建筑公司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項而收取的利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價外費用?!胺矁r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guī)定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yè)額計算應納稅額”。因此,建筑公司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項而收取利息應并入工程價款收入按“建筑業(yè)”計算應繳納營業(yè)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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