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補助糧免稅
問:江西省某縣糧食收儲公司銷售一批國家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是否需繳增值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1]131號)規(guī)定,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工作實行“退耕還林、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的方針,退耕戶根據(jù)退耕面積由國家無償提供糧食補助。因此對糧食部門經營的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凡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比照“救災救濟糧”免繳增值稅。因此這家公司銷售的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不繳增值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1]131號)規(guī)定,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工作實行“退耕還林、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的方針,退耕戶根據(jù)退耕面積由國家無償提供糧食補助。因此對糧食部門經營的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凡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比照“救災救濟糧”免繳增值稅。因此這家公司銷售的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不繳增值稅。
下一篇:賣拖拉機底盤不免稅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