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3 11:40 來源:吳水澎/秦勉
——對會計信息公共物品論的反思
「摘要」本文以經濟學中的公共物品理論和信息經濟學相關理論為基礎,對當前的會計信息公共物品屬性的觀點進行了反思。通過界定“復合品”和“核心效用”兩個概念,本文推導出會計信息產品在特定消費群內仍是私人物品,市場機制是配置會計信息資源的基本手段。但會計信息產品的質量具有難以檢驗性,關于會計信息產品質量的信息在企業(yè)與投資者之間分布不對稱,為政府管制提供了理由。
「關鍵詞」會計信息公共物品私人物品交易費用市場配置會計管制
一、問題的提出
在論述會計信息資源的配置方式以及會計管制、準則制定等理論問題時,需要先對會計信息產品的性質-公共物品或私人物品-作出判斷。當前學術界一般認為會計信息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并在此基礎上推導出會計信息資源市場配置機制的失靈,從而為政府介入會計管制、制定會計準則提供理論依據。會計信息公共物品論又可細分為三種不同的立場:一是認為會計信息產品在目前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等條件成熟時則將恢復其私人產品的屬性(蔣堯明、羅新華,2003);二是認為公眾公司的會計信息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非公眾公司的會計信息產品是私人物品(陳漢文等,2001);三是認為會計信息產品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雙重屬性,但在分析會計信息市場失靈時,主要從其公共物品屬性的角度出發(fā),采取了工具主義的做法(Watts、Zimmerman,中譯本1999,黃世忠等[①],2002)。三種立場的觀點略有不同,但在分析公開信息的公共物品屬性時,其邏輯是類似的:當會計信息作為公開信息時,任何人都可以免費獲取,且增加一個人的消費不會影響其他人的消費。所以,公開的會計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公開”使得排除任何一個消費者都是困難的,因此無法實現會計信息產品的付費使用,從而市場供給不足,需要政府提供會計管制。會計管制是對市場配置機制的一種其替代(閻達五、支曉強,2003)。
本文認為上述判斷邏輯存在漏洞,分析如下:
首先,上述觀點在分析會計信息產品的供給不足時,僅針對單純的會計信息產品消費與生產,并不符合會計信息交易的經濟實質。會計信息產品作為商品(如蔣堯明、王慶芳,2002),其所具備的使用價值是“商業(yè)價值”,其特點在于消費者效用的間接性,即它不像電影、教科書等具備娛樂價值或教育價值的信息產品,能夠從消費中直接獲得某種“效用”,而需要附著在“宿主”商品上,通過“宿主”商品的增值來體現會計信息的“商業(yè)價值”。根據FASB頒布的第一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財務會計的目標是“為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提供其作出理性投資、信貸和相似決策所需要的有用信息”,可見,會計信息供給的主要目的是服務于企業(yè)募集資金和經營管理之需,而并非直接用于謀取信息銷售利潤(陳漢文等,2001)。企業(yè)為募集資金而向市場銷售各種投資品,如股票、債券、信貸合同等,這些投資品都附加有相應的會計信息以降低交易成本。因此會計信息產品可以理解為是企業(yè)產品的附屬產品,就像商品的包裝物一樣。顯而易見地,一般不會存在單純的對包裝物-會計信息的需求[②],也不會有單純的會計信息的供給,從而也不可能存在一個單純的會計信息交易市場。任何只針對會計信息的供求分析必然得出誤導的結論。由于企業(yè)銷售的是“投資品+會計信息”這個復合產品,單純的會計信息產品銷售利潤并非企業(yè)生產之動機,激勵企業(yè)進行會計信息生產的是企業(yè)銷售“投資品+會計信息”復合品的利潤,即籌資成本的降低(包括減少代理成本、提升投資品的市場價格等)。因此本文認為,單純的公開會計信息免費使用的市場現象,不足以成為會計信息生產不足的判斷前提。
其次,上述分析邏輯都認為會計信息生產不足的關鍵原因在于私人生產者無法為生產會計信息的成本獲得補償(外部性或公共物品屬性),從而導致生產決策扭曲和會計信息市場失靈。但實際上,這種公開會計信息的免費使用只是一種表面現象,通過后文的分析會發(fā)現,會計信息的生產者實際從消費者對會計信息的使用中收取了費用,并完全彌補其生產成本(包括平均利潤),私人生產決策并未因此而受到阻斷,市場機制仍然是配置會計信息資源的基本制度。Scott(2000)在論述這一問題時,盡管他認為會計信息產品是公共物品,但還是承認:“公司的年報并不是‘免費’的。投資者通過較高的產品價格來最終向年報支付使用費!笨梢,“看不見的手”仍然在發(fā)揮作用。本文認為會計信息公共物品論對會計信息產品交易過程的理解有誤。
一、會計信息產品性質與配置機制分析
本文首先討論理想狀態(tài)下公開會計信息的配置機制,即以如下假設為基礎:財務會計所提供的信息對資本市場是有用的;市場中除了會計信息之外,其他信息是完備的;財務會計信息和其他信息一起使整個市場的信息集趨于完備;財務會計信息不存在質量問題。在對公開信息分析的基礎上,再分析非公開會計信息的配置機制,并對二者進行比較。最后再將分析由理想狀態(tài)擴展到現實中存在著失真、造假等質量問題的非理想狀態(tài)下的會計信息的配置機制。
。ㄒ唬┡袛辔锲沸再|的標準
為分析會計信息產品的性質,首先要分析決定物品性質的關鍵因素。在經濟學中,一般根據排他性和競爭性對物品的類型進行區(qū)分。純公共物品一般指同時具有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但有競爭性的物品稱為共有資源,而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物品則為私人物品[③].
非競爭性是指一種商品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向一個額外消費者提供該商品的邊際成本為零。這意味著共享消費的可能性,即一個個體的消費不減少其他個體可獲得的消費量。競爭性源于商品本身的屬性-成本屬性,公共物品往往是高固定成本、低邊際成本、甚至邊際成本為零的商品,于是私人市場上的均衡定價法則“平均成本=邊際成本=邊際收益=價格”失效了,需要引進新的定價法則。非排他性指無法將這種商品據為己有,而將其他人排除在消費之外,這意味著不能或很難對人們消費這種商品收費。排他性不是物品的自然屬性,而往往依賴于一個社會的法律架構和技術實現能力。具體而言,生產者之所以能向消費者收費,一方面是因為“法律”(一種公共契約)賦予他該商品的產權,另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的技術能幫助他實現“占有”,易于實施的是對諸如椅子、面包的占有,技術難度較大的如用加密技術實現對軟件或電視節(jié)目的占有。對公共物品而言,或者無法設定產權,或者無法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實現“占有”,因此無法向消費者收取費用,生產者也就失去了供應這種商品的動力?梢姡潘允怯绊懳锲沸再|的關鍵因素。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才會因無從收費而產生外部性,甚至成為共有資源或公共物品,從而造成市場配置機制的失靈,為政府管制提供了理由;而面對非競爭性,所需做的只是改變一下定價法則。
根據排他性情況的不同,一些物品可以在成為公共物品與成為私人物品之間變換,在確定一種物品是不是公共物品時,必須確定受益者的人數,以及能否把這些受益者排除在享用這種物品之外(曼昆,中譯本2003)。排他性也是判斷物品是否受外部性影響的關鍵因素。由于很多物品都有一定的外部性,從而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雙重特征(DeAngelo,1981)。具有外部性或公共物品屬性的商品仍可以由私人市場提供,只要一部分消費者從中受益的量大大超出了他們的成本,在能夠將這部分消費者識別和分離出來的基礎上,即使無法排除其他的不付費消費者,對供需決策而言,也不重要(布朗、杰克遜,中譯本2000)。常見的如體育場音樂會、防病毒疫苗減少了他人的感染概率等。對于上述商品,雖然都存在一定的外部性,但市場仍將它們作為私人物品對待。本文認為其中關鍵的地方在于劃分商品消費的“核心效用”和“非核心效用”。對于同一個物品,不同的消費者會有不同的效用評價(包括對同一用途的不同評價和對不同用途的評價),當消費者對該商品某種效用的評價高于獲得這種商品的成本時,則付費消費對消費者而言是理性的;相對應而言,生產者從該商品的銷售中獲得的收益將大于生產的成本,則私人生產是可行的。此時,本文稱商品具有“核心效用”。如果能夠進一步在“核心效用”上實現消費的排他性,即不付費的消費者不能獲得此“核心效用”,則生產者的生產決策就不會扭曲,市場配置機制就仍能有效運作。如體育場音樂會通過空間位置的阻隔將其產品人為劃分為“場內音樂”和“場外音樂”,從而分離了音樂會的狂熱愛好者和一般愛好者。通過對不同的亞產品實行區(qū)別定價:對“場內音樂”按照消費者的邊際效用,收取完全補償生產成本(包括平均利潤)的價格;對“場外音樂”則按邊際成本-零-定價,就能實現對“場內音樂”消費的排他性安排。理性的狂熱愛好者掏錢購買體育場音樂會的“核心效用”-“場內音樂”,理性的一般愛好者則免費獲得“非核心效用”-在場外享受免費音樂。購買“核心效用”的消費者即“付費消費者”,獲得“非核心效用”的消費者即為“搭便車消費者”。顯然,只有具備“核心效用”的商品才會為生產者帶來超過供給成本的收益,才能在市場中得到有效的配置。
。ǘ⿻嬓畔a品的核心效用
財務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一般包括現在的投資者(股東和債權人)、潛在的投資者、政府、競爭者、敵意收購者、雇員、社會一般公眾等。對不同的消費者而言,會計信息的效用是不同的,F在的投資者使用會計信息來評估所持投資品的市場價格,以改善投資決策,增加投資收益;潛在的投資者利用會計信息發(fā)掘新的投資機會,以增加所持資金的回報率。潛在投資者最后會分化為兩支,一部分成為企業(yè)的現實投資者,一部分則利用企業(yè)的會計信息改善了對其他企業(yè)的投資;競爭者企圖從對手的公開會計信息的利用中增加自身的相對競爭力;敵意收購者則通過公開會計信息尋找收購目標;雇員對會計信息的使用應當很少,因為在其他信息完備的假設下,雇員只需要通過勞動力市場的行情來作出是否簽署勞動合同的決策;除上述使用者[④]之外的社會一般公眾對會計信息的使用就更少了,因為收集和閱讀會計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不能從中獲得更大的收益,理性的經濟人是不會作出消費決策的。
對于上述眾多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據是否購買了企業(yè)的投資品,將他們劃分為投資使用者(包括現在的投資者和將轉化為現實投資者的潛在投資者)和其他使用者。這兩類消費者對會計信息產品的效用評價是不同的。正如科斯(1937)所指出的,企業(yè)可看作勞動與資本的長期權威性的契約關系[⑤].但由于分工的關系,在這一契約關系中,要素所有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勞動要素中的管理才能要素所有者是知情一方,資本要素所有者是信息匱乏方)。為減少交易費用,使企業(yè)合約順利地達成履行,必須在契約中加入信息交易的安排,使契約中的信息匱乏方獲得足夠的信息。財務會計便是這種安排之一,其基本目標便在于提供據以進行經濟決策的信息[⑥].基于此,本文認為會計信息最主要的作用就在于輔助投資者對企業(yè)投資品的購買決策,通過緩解信息不對稱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經濟運行效率,并最終反映到投資品市場價格的提升上。此即為會計信息的“核心效用”。
會計信息的“核心效用”只有企業(yè)投資品的購買者(即前述的投資使用者)才能獲得,其他使用者沒有取得企業(yè)的投資品,也就無從獲得投資品升值的效用,而只能獲得其他的非核心效用。后者對會計信息的消費是真正免費的,不但如此,其中未轉化為現實投資者的潛在投資者、競爭者和敵意收購者這種消費還會給企業(yè)帶來額外的成本。至于公眾公司為何不避免這種額外成本,仍堅持公開會計信息,除了法律強制規(guī)范的因素外,背后還有更深層次的必然的經濟原因,關于這一點將在后文展開分析。
(三)會計信息產品的排他性
能否在會計信息產品的“核心效用”上實現排他性是判斷其性質的關鍵因素。而實現排他性的關鍵又在于生產者是否能夠將產品的“核心效用”據為己有,從而將不付費的消費者排除在“核心效用”的消費之外。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從當前的法律構架上看,會計信息產品上設定有產權,企業(yè)作為會計信息的生產者,擁有會計信息產品的原始所有權;其次,在企業(yè)合約中,各參與人通過“投資契約”這種手段從技術上實現了會計信息消費的排他性。
企業(yè)可視為一系列契約的聯合(Jensen、Meckling,1976),企業(yè)管理者作為企業(yè)的經營代表在銷售投資品時(融資)和投資者簽下“投資契約”,這一契約便將企業(yè)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分為契約參與人與非參與人。與此同時,企業(yè)根據“投資契約”中的信息交易安排而生產和公開的會計信息,又可人為地區(qū)分為兩種亞產品,一種是作為投資契約補充的“附屬會計信息”,即消費者同時消費投資品與會計信息,這種消費者必然是企業(yè)的投資契約關系人;另一種是與投資契約無關的“獨立會計信息”,即消費者并不消費投資品,而將公開的會計信息用“獨立地”作其他用途。盡管“附屬會計信息”和“獨立會計信息”在形式上是同一產品,但對消費者而言具有不同的效用,對生產者而言具有不同的收益,因此在經濟實質上它們是不同的亞產品。顯然,只有“附屬會計信息”才具有輔助投資決策的“核心效用”。向市場公開之后,企業(yè)不可能將“獨立會計信息”據為己有,但企業(yè)可以將“附屬會計信息”據為己有,因為要消費“附屬會計信息”,就必須購買企業(yè)的投資品,成為企業(yè)的投資契約關系人,而企業(yè)就可以通過在投資品價格中加入會計信息的價格來收取使用費。就這樣,企業(yè)實現了“附屬會計信息”消費的排他性,企業(yè)投資品的購買者成為會計信息的“付費消費者”,其他使用者成為會計信息的“搭便車消費者”。
。ㄋ模⿻嬓畔a品的競爭性
在實現排他性的同時,會計信息在“付費消費者”之間也是競爭性的。正如Watts和Zimmerman(中譯本1999)論述的那樣:“某個投資人消費(運用)它,會削弱其他投資人運用它并從中獲得同樣好處(價格已調整)的能力!边@是因為Fama所提出的強式有效市場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一般而言,信息的公開和傳遞需要一段時間,即市場價格并不是瞬間調整的,消費者對信息的分析能力也不一致,從而獲得的信息效用也不相同。會計信息通過緩解信息不對稱而降低的代理成本或提高的經濟效率是一定的,這意味著將這些好處在各“付費消費者”之間分配的總量是一定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投資者因善用會計信息發(fā)掘了該公司相對于當前股價的投資價值,而他購入股票的行為將引起股價的上漲,晚一步行動的消費者所獲得的利益就受到影響。因此,可以認為對會計信息“核心效用”的消費是競爭性的。
二、分析的擴展
(一)公眾公司與非公眾公司提供會計信息產品的不同方式
上述分析均是針對公開的會計信息,即公眾公司會計信息產品的。對于非公眾公司的會計信息產品的性質,由于不對公眾公開,在表象上就不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因此一般認為是私人產品。非公眾公司會計信息的交易主要是通過企業(yè)與投資品購買者(股東、債權人等)的私人契約完成的,并通過私人契約的方式保護會計信息產權,同時避免承擔公開信息帶來的額外成本。
兩相對應,公眾公司為何要放棄對自身會計信息產權的保護,選擇公開的方式傳遞信息,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成本(如向競爭者、敵意收購者公開帶來的損失等)?這個問題的解釋與會計信息的交易成本有關。非公眾公司由于投資者較少,達成信息交易私人契約的交易成本相對于信息公開成本更低,因此選擇非公開的信息交易形式。公眾公司的投資品(股票、債券)往往經過標準化,在特定的市場中交易,投資者眾多,流動性極大,如果仍然采用私人契約的方式提供會計信息產品,則交易成本將會大得使交易變得毫無意義。公眾公司采取公開的方式提供會計信息,雖然增加了信息公開成本,但節(jié)約了高昂的投資交易成本,使投資品的交易變得可行。因此對公眾公司而言,公開會計信息是有效的。在當前較為成熟的現代投資品交易市場中,會計信息公開的經濟有效性甚至轉化為了體現公眾意志的法律,用國家強制力來固化與保障這一制度安排。
。ǘ┯匈|量問題的會計信息產品
以上的分析都假定會計信息不存在質量的問題,下文的分析將放寬這一假設。實際上,在以市場方式配置會計信息資源時,由于會計信息產品的特殊性,為解決企業(yè)投資品信息不對稱而存在的會計又碰上了自身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首先,會計信息產品是一種相當專業(yè)性的商品,不具備專業(yè)技術的一般消費者難以判斷其質量;其次,會計信息產品的質量在技術上也難以檢驗。因為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有多種,包括規(guī)則性失真、違規(guī)性失真和行為性失真(吳聯生,2003),其中規(guī)則性失真與行為性失真分別與會計信息系統(tǒng)本身的缺陷和人類的有限性有關,因此是難以逾越的。此外,根據投資的后果來判斷會計信息的質量也具有局限性,因為投資結果還受其他因素如經濟環(huán)境、投資者能力等的影響,任何對投資結果的檢驗都是對會計信息質量和其他影響因素的聯合檢驗。
可見,關于會計信息產品質量的信息,在企業(yè)和投資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不對稱。信息不對稱一方面帶來欺詐,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導致不完全市場,使某些投資交易難以達成,這種由信息不完全導致的市場失靈稱為信息失靈。一般而言,解決信息失靈的途徑有:一是仍在市場機制的框架內,用信息經濟學提供的方法如信號分離模型來解決,如第三方審計;二是由政府介入管制,通過強制遵守一定的信息質量準則(如會計準則),為市場配置會計信息資源的有效運作創(chuàng)造條件。
三、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會計信息的公共物品觀不能成立,會計信息產品在特定的消費群中(各種投資者)仍然是私人物品,會計信息資源的配置仍由競爭市場中的價格機制來引導。當前之所以流行公共物品觀主要是它便于解釋會計管制。但實際上,針對公共物品的政府管制與針對信息失靈的政府管制不同,前者作為市場配置機制的替代而出現,或者通過政策法令使商品的外部性內部化,或者由政府代為生產;后者則通過維護市場機制運行的條件(如強制性地保證會計產品質量的最低要求)來促進其對資源的有效配置。就目前管制的而言,強制披露、強制審計和公共會計準則并無法使會計信息消費中所謂的外部性內部化,也非由政府在代替生產,而更類似一種作為公共契約的質量標準或安全標準,以保護消費者使用上合格的、能有效地輔助投資決策的會計信息產品。這是國家履行其社會職責的一部分,同針對其他私人商品質量上的造假管制(如真實廣告法)沒有本質的區(qū)別,是在生產者與消費者的競爭中,保護弱勢消費者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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