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如何下達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

來源: 編輯: 2009/07/01 10:55:22  字體:

選課中心

實務會員買一送一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需要的都在這里

資料專區(qū)

課程試聽

搶先體驗

課程試聽

高薪就業(yè)

從零基礎到經理

高薪就業(yè)

  《審計法》規(guī)定:"審計機關根據(jù)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并在實施審計三個工作日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同時抄送委托機關和被審計人本人。"審計通知書送達被審計單位時,應要求收件人在審計文書送達回證上簽收。

  審計機關擬寫的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其主要內容應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依據(jù)、范圍、內容和形式,需要追溯和延伸的審計事項,審計的時間安排,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及必要的工作條件,審計組組成人員。

  審計機關在送達審計通知書時,應當將審計雙向承諾書一并送達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并由被審計單位負責人簽字承諾。

  審計通知書是審計機關制定的,帶有行政命令性質的法律文書。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通知書應將審計對象和所在單位即被審計人和被審計單位并列在標題上,通知審計的客體和實施審計的客體必須一致。否則,可能會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責任編輯:文會計
學員討論(0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