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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農村老舊渡船更新專項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冀財建[2010]41號

頒布時間:2010-02-22 09:51:28.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有關設區(qū)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直管縣財政局:

  為改善農村渡船安全狀況,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現(xiàn)將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村老舊渡船更新專項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09]837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農村老舊渡船更新獎勵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實行專項轉移支付。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將根據各設區(qū)市、直管縣農村老舊渡船更新完成情況,申請國家獎勵資金。

  二、有關設區(qū)市、直管縣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上年度本地區(qū)農村老舊渡船更新完成情況,于當年2月10日前向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報送獎勵資金申請文件和申請表。

  三、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對設區(qū)市、直管縣上報的獎勵申請進行審核匯總并報送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省財政廳根據財政部下達的專項資金預算,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撥付資金。

  四、有關設區(qū)市、直管縣財政部門要加強中央獎勵資金的監(jiān)督管理,認真做好農村老舊渡船更新項目的跟蹤審計和檢查,加強對項目的事前評估、事中監(jiān)督、事后問效,建立健全項目跟蹤問效和風險防范機制,確保資金的安全、規(guī)范和高效使用。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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