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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戰(zhàn)2015年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廣大學員準備了相關的復習資料,希望對您備考有所幫助,祝您在網(wǎng)校學習愉快!
第四十四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將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測試試卷和綜合評估表等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
【例題】在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期貨公司應當將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復印件、投資者的測試試卷和綜合評估表等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p>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參見《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第四十五條
持有有效交易編碼的投資者在其他期貨公司會員處開戶的,該會員可以不再對其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測試評估。
第四十六條
本指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指引自2013年8月30日起實施。2010年2月8日發(fā)布的《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同時廢止。
【例題】持有有效交易編碼的投資者在其他期貨公司會員處開戶的,該會員必須對其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測試評估。(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持有有效交易編碼的投資者在其他期貨公司會員處開戶的,該會員可以不再對其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測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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