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fā)產品土地增值稅清算后銷售,怎么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問題】
開發(fā)產品土地增值稅清算后銷售的,怎么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答案】
國稅發(fā)「2006」187號: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未轉讓的房地產,清算后銷售或有償轉讓的,納稅人應按規(guī)定進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扣除項目金額按清算時的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乘以銷售或轉讓面積計算。
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清算時的扣除項目總金額÷清算的總建筑面積。
開發(fā)產品土地增值稅清算后銷售的,依據文件計算的扣除項目和銷售收入計算增值額計繳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