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計算何時使用綜合所得稅率表,何時使用月度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在計算繳納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哪些情形使用綜合所得稅率表,哪些情形使用月度稅率表呢?
一、使用綜合所得稅率表的情形
1.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除特殊情形除外,在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時均使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2. 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費所得在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使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3. 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 個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按年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shù)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6.個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xù)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xù)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數(shù)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使用月度稅率表的情形
1.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包括數(shù)月獎金、股權激勵)、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使用月度稅率表。
2.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單獨計稅的,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適用月度稅率表。
3. 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的,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適用月度稅率表。
4. 個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按月或按季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除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的情形以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個人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不需納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計稅時,按照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后的商數(shù),先與當月工資合并查找月度稅率表對應的稅率、計算稅額,再減除當月工資收入應繳的稅額,即為該項補貼收入應納稅額。
6. 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差價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九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
文章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chuàng)內容,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