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們是做工程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在2024年12月31日收到了分包商開給我們的分包工程服務(wù)費,開了專票給我們。但在2025年1月2號,因為開錯了發(fā)票類型,他把12月開的那張票沖紅了,重新開了一張同一金額的普票給我們。那么在12月做賬時,我這筆數(shù)可以照樣記入成本里嗎?然后再2025年的一月再進行沖紅,按新發(fā)票的數(shù)入賬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是的,就是這樣處理的。
01/08 15:56
84784974
01/08 16:26
好的,謝謝
張瑞雪老師
01/08 16:43
不客氣,歡迎以后一起探討學(xué)習(xí)?。ú挥没貜?f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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