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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進行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12月份工資是在2019年支付的,申報表2018年不用調整,那么2019年申報時需要調減嗎?

84784980| 提問時間:2019 05/14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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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不需要,因為費用是在18年計提的
2019 05/14 00:05
84784980
2019 05/14 00:07
可是12月份應付職工薪酬實際發(fā)放借方數是在2019年發(fā)生的
耿老師
2019 05/14 04:44
你好!那是實發(fā)數,帳載金額按計提的填寫就可以
84784980
2019 05/14 07:34
老師,今年的是按照您說的這樣填,我問的是2019年填賬載數時需要調減嗎,因為這筆賬已經記到2019年了
耿老師
2019 05/14 07:35
你好!不需要調整的
84784980
2019 05/14 08:04
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提供的年報是截至到12月31號的報表,含不含2019年這筆應付職工薪酬借方數
84784980
2019 05/14 08:26
老師,您可能沒理解我的意思,在2020年進行2019年匯算清繳時需要把應付職工薪酬薪酬借方數調減嗎?
耿老師
2019 05/14 11:55
你好!不用的,這個在實發(fā)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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