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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根據(jù)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guī)定,從2016年2月1日起,月納稅營業(yè)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yè)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稅教育費附加”和“稅地方教育附加”由系統(tǒng)自動進行減免,“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和“增值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則需手動選擇減免,具體操作方式為:在“減免性質代碼列”選擇“其他”,并在“減免額”列錄入減免金額。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0 04/0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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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具體的什么問題
2020 04/05 21:28
84784961
2020 04/05 21:29
老師,我想問什么是“稅教育費附加”和“稅地方教育附加
84784961
2020 04/05 21:30
城建稅優(yōu)惠是嗎
84784961
2020 04/05 21:30
城建稅沒有優(yōu)惠是嗎
郭老師
2020 04/05 21:34
附加稅里面的其中兩個 城建稅,地方教育,教育附加 城建稅沒有
84784961
2020 04/05 21:35
這政策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都適用是嗎
84784961
2020 04/05 21:37
什么是“稅教育費附加”和“稅地方教育附加
郭老師
2020 04/05 21:37
你好,是的,
84784961
2020 04/05 21:40
附加稅有1、城建稅2、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1不能免,2和3須手動選擇免稅是嗎
郭老師
2020 04/05 21:45
你好,是的,
84784961
2020 04/05 21:46
好的,謝謝老師
郭老師
2020 04/05 21:59
不用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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