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13年12月25日,振華公司投入使用一套環(huán)保設備,原始價值為800萬元,預計使用5年,無凈殘值,公司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該設備的預計使用年限和凈殘值與會計相同,但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公司在納稅申報時,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列折舊費用。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對該設備計提了90萬元的固定資產(chǎn)減值準備。假定在該設備的使用期間,上列事項是導致公司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的唯一原因;2013年12月31日,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均無余額;公司每年的利潤表利潤均為5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要求:作出公司在使用該設備期間,有關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詳細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