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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甲服裝公司為居民企業(yè),2020年有關業(yè)務如下: (1)取得羽絨服銷售收入8000萬元。 (2)轉讓一項羽絨服保暖技術的所有權,取得符合稅收優(yōu)惠條件的技術所有權轉讓收入800萬元,發(fā)生與之相關的轉讓成本及稅費100萬元。 (3)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35萬元、石化公司債券利息收入180萬元。 (4)發(fā)生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1500萬元。 已知: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計算其直接法和和間接法的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84784997| 提問時間:2022 03/0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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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會計師 ,稅務師
你好 稅法扣除限額=8000×15%=1200(萬元);實際發(fā)生額1500萬元>限額1200萬元,稅前按限額扣除1200萬元。如果采用間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調增300萬元。
2022 03/09 17:25
84784997
2022 03/09 17:26
我要算的是應納稅所得額不是這個。。。
梓蘇老師
2022 03/09 17:43
你好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yè)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技術轉讓所得=800-100=700(萬元),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00+(700-500)×50%=600(萬元)。 (8000+800-100+180-1500+135)+300-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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