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例題1:甲公司為居民企業(yè),主要從事貨物生產(chǎn)和銷售。2021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1):取得產(chǎn)品銷售收入5000萬元、轉讓機器設備收入40萬元、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20萬元、客戶合同違約金收入2萬元。(2)支付稅收滯納金5萬元、銀行加息10萬元,向投資者支付股息30萬元,向關聯(lián)企業(yè)支付管理費17萬元。(3)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150萬元,其他可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2600萬元。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計算企業(yè)應納所得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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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 解答如下
會計利潤=5000+40+20+2-5-10-17-150-2600=2280
2022 11/07 17:01
朱小慧老師
2022 11/07 17:10
國債利息調減20萬元
招待費限額1=5000*0.06=30? 限額2=150*0.6=90? 調增120
支付管理費調增17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額=2280-20+120+17=2397
所得稅=2397*25%=599.25
朱小慧老師
2022 11/07 17:12
國債利息調減20萬元
招待費限額1=5000*0.06=30? 限額2=150*0.6=90? 調增120
支付管理費調增17萬元
稅收滯納金調增5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額=2280-20+120+17+5=2402
所得稅=2402*25%=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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