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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如何稅前扣除?

84784968| 提問時間:2017 07/0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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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8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某企業(yè)2010年實際發(fā)放的工資均超過2000元,但是均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請問:企業(yè)所得稅只能允許按2000元進行稅前扣除,對嗎?如果稅務檢查時,補扣了個人所得稅,可以按實際發(fā)放的工資進行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對嗎?.
2017 07/02 18:46
999
2017 07/02 18:57
您好!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翱钏Q工資、薪金,是指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yè)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xiàn)金形式或者非現(xiàn)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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