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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有筆業(yè)務是2021年發(fā)生的,合同日期也是2021年的,款是2022年付給對方的,發(fā)票也是2022年開給我們的,這種情況算哪年的業(yè)務,因為是專票涉及到留抵退稅。今年企業(yè)沒有經營這種情況退稅能不能解釋通。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3 01/10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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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合同日期也就是2021年的時候來算,這是一筆2021年的業(yè)務,收入當年確認,預付款當年產生,就應當當年抵扣,而非2022年。如果今年不經營,可以按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發(fā)生收入達到適用稅率稅額的情形”,根據《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中的第四欄“抵扣進項稅額”的第九行“其他”對此解釋通過。此外,如果今年有經營,也可以把這筆預付款當作應付賬款,下一年當作賬款支付,今年也可以抵扣。 拓展知識:應稅預付款是指企業(yè)向稅收管理機關交納的應稅服務款項或貨物項目涉及的稅款,在企業(yè)未實際支付費用或貨款之前,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給稅務機關的付款方式。應稅預付款可以通過企業(yè)主營業(yè)務收入或費用中的抵扣方式,減免企業(yè)的應稅負擔。
2023 01/10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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