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采購物資,先打款給員工,員工再去采購,不直接打到銷售方賬戶,這樣可以嗎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1/29 11:3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這樣并不合理,如果是政府采購或大型企業(yè)采購,應該使用公開招標方式,以招標價格為準,不能直接給個人支付款項。由于采購不便于管控和核算,還會引起采購主體或貧民侵吞財政款項的現象,因此不建議直接打款給員工,可以考慮將款項先打到公司賬戶,由采購主體負責操作采購程序,最后再將款項支付給供應商。 拓展知識:國家規(guī)定的采購程序一般包括:擇優(yōu)比價法、公開招標法、詢價法、競爭性談判法和協議采購法五種,其中擇優(yōu)比價法和公開招標法是采購主體最常采用的采購方式,并且由于更加公開、公平和公正,更容易促使采購商滿足要求,實現省錢采購目標。
2023 01/29 11:43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