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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的納稅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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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違約金的納稅賬務處理遵循“以實收實付為原則”。實際支付違約金被視為應交稅款,納入本期應交稅款科目中,明細科目如:應交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稅種根據(jù)實際情況的不同而變化。實際收到的違約金被視為減少本期應交稅款,根據(jù)所收違約金的稅源性質(zhì),對應的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類科目的應繳金額做相應的減少。
案例:ABC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實際支付了30000元的違約金,該違約金被視為應交稅款,應交增值稅5%,企業(yè)所得稅10%,ABC公司應將15000元分別納入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科目中,該部分稅款應在2019年12月31日主管稅務機關(guān)財政機關(guān)交納。
2023 02/02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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