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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金融商品按盈虧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互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納稅年度。 ①那余額不得下年度,那余額怎么處理?

84784947| 提問時間:2023 03/2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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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哥哥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年末,如果“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有借方余額,說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轉讓損失無法彌補,且本年度的金融資產轉讓損失不可轉入下年度繼續(xù)抵減轉讓金融資產的收益; 因此, 應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將“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出。
2023 03/24 15:52
一休哥哥老師
2023 03/24 15:53
就是反過來做一筆,把 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這科目余額結平,不轉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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