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xiàn)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xiàn)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xiàn)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這段話怎么理解?什么是正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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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舉例:
一般納稅人A公司,2021年10月賣基金,虧損20萬元(不含稅)。11月賣基金,賺30萬元(不含稅),那么申報11月份增值稅時,按照10月和11月盈虧相抵后的余額作為增值稅銷售額,即按照30-20=10萬元交增值稅,10萬元*6%=6000元。相應的繳納附加稅。
假設A公司12月的時候,又賣出一筆基金,虧損15萬元。因為馬上進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這15萬元虧損就不能在2022年度賣出基金賺錢時作抵減。
2024 10/23 10:02
84784957
2024 10/23 10:08
哦,明白了。謝謝老師,講得很清楚。
小菲老師
2024 10/23 10:09
不客氣,祝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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